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回购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为 3,86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706,325,581 股的 0.226%,
最高成交价为 13.09/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9 元/股,成交总额 48,849,564.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4 月 25 日)前 5 个交易日
(即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为 160,489,998 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
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0,122,500 股) 。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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